广西2021年高职扩招招生报考工作即将开始,现公告报考指南。
一、招生对象
凡具有广西户籍、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毕业1年及以上或同等学力的下岗失业人员。
同等学力是指初中毕业后满4年(取得初中毕业证书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日,满4年)或在报名截止日时年满19周岁,且经普通高考报名地县级(含)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具有高中毕业的知识及能力,达到高中毕业的知识水平,并认定其具有“同等学力”。
二、报名
(一)报名需要提供的材料。
除须交验户口本、有效居民身份证、满1年的高中毕业证或满4年的初中毕业证(若无学历证件但年满19岁,可在报名时进行同等学历认证)外,还须交验就业创业证。
(二)报名时间。
2021年8月25日9:00至31日17:30。
(三)报名地点。
报名考生到户口所在设区市、县招生办公室(考试院)报名。
(四)报名流程。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现场交验材料确认、体检等流程。具体要求详见“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公布的《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和幼儿园教师、基层卫生人员学历提升计划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三、测试时间及形式
(一)测试时间。
测试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15日,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可咨询各招生院校或详见各招生院校官网。
(二)申报测试。
已经完成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核的下岗失业人员,于2021年9月10日前向招生院校申报并参加测试。
(三)测试形式。
由招生院校组织测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对于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自治区级相关技能大赛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
四、志愿填报及录取
报名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10:00至27日10:00;投档录取时间为2021年9月28日至29日;招生院校于2021年9月30日17:30前在本校网站进行公示录取结果。
五、招生院校及专业
全区所有符合条件的高校都可招生。招生专业由招生院校确定,专业大类包含农林牧渔、资源环境与安全、能源动力与材料、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生物与化工、轻工纺织、食品药品与粮食、交通运输、电子与信息、医药卫生、财经商贸、旅游、文化艺术、新闻传播、教育与体育、公安与司法、公共管理与服务等。高职扩招招生院校、计划及专业由符合扩招条件要求的高职院校向自治区教育厅申报,待审核后统一向社会公布(具体以广西招生考试院官网公布的为准)。
六、培养形式
培养形式分为高职院校单独培养、中高职院校联合培养和高职学校与企业联合培养三种。其中,中高职院校联合培养主要是指公办高职院校与经过认定的四星级、五星级中职学校联合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原则上采取3—5年的弹性学制和半工半读的人才培养模式。高职学校与企业联合培养主要是指学校、企业或园区联合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实行弹性学习时间,修业年限可定为3—5年,学生可采取走读、半工半读等学习模式,利用平时业余时间或学校寒暑假期间参加学习,学校根据实际可采取集中授课或送教上门等方式开展教学活动。
七、学费标准
公办高等职业学校学费收费标准以自治区发展改革、财政、教育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民办高等职业学校学费收费标准按各校公布的收费标准收取。
八、毕业待遇
在高职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高职学校颁发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在高职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但未达到高职学校毕业要求的,高职学校可以准予结业,发给结业证书。
九、保障资助。
依据有关规定,下岗失业人员入读高职院校后,与普通高校在校生同等享受国家和自治区的资助政策;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按《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19〕3号)等文件精神申请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和学费减免等资助。以上资助政策可向就读学校进行咨询或登录广西学生资助网(http://xszz.gxtc.edu.cn)进行查询,具体办理由学生入学后向就读的学校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
十、咨询电话。
考生如对报名所需材料有疑问,请于工作日上班时间致电咨询:0771-5581963。
其他问题请咨询广西招生考试院:0771-5320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