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本文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首都体育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首都体育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一)调档比例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二)体育教育专业、体能训练专业、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休闲体育专业、体育旅游专业
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体育考试。在文化和体育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体育类专业本科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
1. 北京市考生
(1)体育教育专业、体能训练专业、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按照体育成绩择优录取,体育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
(2)休闲体育专业、体育旅游专业按照文化成绩择优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体育成绩高的考生。
2. 京外省(区、市)考生
根据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体育类专业投档方式,按照体育成绩择优录取。体育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考试成绩高的考生(含附加分)。若文化成绩相同,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录取单科成绩高者。
(三)新闻学专业、体育经济与管理专业、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运动康复专业、运动人体科学专业、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专业
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进档考生以文化成绩(含附加分)和专业志愿为录取依据,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同等情况下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录取单科成绩高者。
(四)舞蹈表演专业
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舞蹈学类统考。在文化和舞蹈学类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的情况下,按舞蹈学类统考成绩择优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考试成绩高的考生(含附加分)。若文化成绩相同,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录取单科成绩高者。
(五)运动训练专业、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考生须符合2021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具备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称号。
1. 依据体育总局、教育部文件规定,首都体育学院分别确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和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并根据生源情况和专业需求分项目制定招生计划。项目之间的录取分数不可进行横向比较。在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达到我校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分项目优先录取一志愿。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再录取二志愿。
2. 足球项目的非守门员与守门员,按照考生实际情况分别录取;足球、篮球、排球(不含自由人)项目按照性别分别录取;田径项目按照“田赛”“径赛”“全能”分别录取。
3. 对持有一级运动员等级称号证书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持有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称号证书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4.考生若已报名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六)“双培计划”和“外培计划”
“双培计划”、“外培计划”相关专业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录取。
(七)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以完成招生计划。
(八)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将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随机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