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1.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2.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加分政策和规则,考生政策性照顾加分计入总分,按照总分择优录取。
3.依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所公布的专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线及“顺序志愿投档”或“平行志愿投档”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进行录取。各专业录取时,无相关科目成绩或者加试要求,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3[--copyurl--].1.[/--copyurl--]实行“顺序志愿投档”时,按照招生计划,遵循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调剂时,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如果考生不服从调剂,则予以退档。
3[--copyurl--].2.[/--copyurl--]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时,严格按照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方式进行录取,无规定的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特殊专业报考要求。
4[--copyurl--].1.[/--copyurl--]玉器设计与工艺和工艺美术品设计专业报考要求:达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统考专科合格。
4[--copyurl--].2.[/--copyurl--]国际商务(航空服务)专业报考要求:有志于从事空中乘务及相关服务行业,具有较好的沟通能力、强烈的服务意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女生身高162-175 cm,男生身高172-185cm;五官端正,体形匀称,步态自如,动作协调;无色弱、夜盲、弱视和视野异常,无影响视功能的疾病、手术或创伤后遗症;身体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和色素异常,无影响肢体功能的疤痕、纹身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口吃、舌短现象;听力正常;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疾病和传染性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