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本文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邯郸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邯郸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七条 邯郸学院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择优录取。
第八条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生源省份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录取;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我校不设院校志愿级差。
第九条 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加分和降分政策,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用于运动训练专业招生。
第十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分配,采取“专业志愿清”原则,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分档。即先录取专业第一志愿考生,在专业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专业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时,学校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录取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所有专业志愿未能录取,且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一条 在江苏省,我校对进档考生采取“先分数后等级”方式录取。
第十二条 进档同分考生录取、分专业原则:
普通类考生如总分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十三条 部分专业录取原则:
1.使用省统考(含联考)成绩的艺术类专业,考生的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需要达到本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本省相关招生要求。执行相应省份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采取考生志愿优先,再按生源省份综合成绩排序录取的方式进行(不使用综合成绩的省份优先比较专业成绩);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也相同,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
2.舞蹈表演专业在江苏省招生,专业成绩使用我校校考成绩。考生需我校校考合格,文化成绩需要达到本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本省相关招生要求。对进档考生,采取考生志愿优先,再按综合成绩排序录取的方式进行,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也相同,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
3. 表演、舞蹈表演[体育舞蹈]、舞蹈表演[健美操]专业在河北省招生,专业成绩使用我校校考成绩,考生需达到我校相应专业校考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河北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本省相关招生要求。对进档考生,采取考生志愿优先,再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方式进行,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文化成绩也相同,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
4.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按专业清原则对进档考生综合成绩进行排序录取(未实行综合成绩投档省份,按专业成绩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如专业成绩也相同,再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如文化课总分也相同,以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5.运动训练专业的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用于运动训练专业招生。详见《邯郸学院2021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及《2021年邯郸学院运动训练专业分项计划》。
6.环境生态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接受专业调剂。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专业教学以英语教学为主,要求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每年学费不高于26000元,以省发改委批复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