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本文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河北东方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河北东方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报考条件及录取规则
1、取得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资格的考生。
2、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
3、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志愿填报模式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符合专业(类)录取条件者,作退档处理,退档产生缺额进行二志愿征集,录满我院计划数为止。
对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志愿填报模式以“院校”为单位。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对投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被调录到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退档。
4、我校所有专业不设志愿级差。投档比例按照生源省份规定执行,按照“专业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各专业录取人数可视情况进行调整。普通类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同,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录取成绩高的考生。
5、各专业对男女比例均无限制,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
6、执行各省(市、区)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及投档政策。
7、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参考我院艺术类招生简章。如各省(市、区)招生部门对艺术体育类考生录取规则另有规定的,执行当地的录取政策。
8、2021年我校对口类招生条件,按照生源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9、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10、入学复查内容: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11、其它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有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