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本文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招委有关招生规定,坚持“公平、公正、阳光、公开、德智体美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所有专业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三部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师范类专业还应按《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执行,请考生认真查阅,按条件报考。
3、进档考生录取规则:专业志愿优先,同专业志愿分数优选。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
4、艺术类招生专业(包括音乐教育、舞蹈教育、美术教育、环境艺术设计、艺术设计专业),在河北省招生,认可河北省相应类别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执行河北省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同专业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以河北省规定为准)排序进行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也相同,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
5、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均为英语。
6、我校认可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委员会加分或降分相关规定。
7、男女比例不限。
8、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