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本文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按照“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录取。招生录取工作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就业处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普通高考录取规则
面向全国招收参加当年高考的考生,录取分数标准执行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确定的专科录取分数线;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和非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省份的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均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方式;对进档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它相同大类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我院对于国家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认可。学院只招收高考中外语科目为英语语种的考生。
第二十一条中加合作办学项目招生
经山西省教育厅批准、教育部备案,学院与加拿大罗耶斯特文理学院(Loyalist College of Applied Arts and Technology(Canada))合作,举办机械制造及自动化、计算机网络技术两个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合作项目,每个项目招生30人,中加合作办学项目招收的学生按照中加教学计划的规定和要求学完全部课程,经双方考试合格,可获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和安大略省专科文凭。
中加合作办学项目收费标准执行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规定,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为12000元(上级部门已初审,最终标准以文件为准)。
中加合作办学项目面向山西省高考考生招生,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录取规则同普通文、理类考生,不录取无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对口升学录取规则
对口升学录取执行国家及山西省对口升学招生录取有关政策规定。按平行志愿投档,进行录取;对符合有关政策规定,享受加分的考生,可按省招办的规定加分投挡,录取时承认加分。
第二十三条三二转段录取规则
严格执行山西省教育厅及山西省考试管理中心相关文件精神及政策规定,制定适合本学院转段考核办法,上报山西省教育厅备案。
学生在完成中职阶段学习后,愿意进入高职阶段学习者,须参加学院与对接中职院校共同组织的转段升学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升入学院继续学习。
第二十四条 被录取的考生,必须按学院规定的日期到学院报到,对未经学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入学体检复查,复查有问题者,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