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本文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1、依据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精神,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2、录取语种不限,所有专业实行文理兼招。
3、具体录取方式:
(1)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关于志愿投档顺序的有关规定。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投挡,并符合我校提档要求的考生,严格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择优录取。
(3)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专业志愿”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即分数优先的考生按所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第二专业志愿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时,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若个别省市有特殊规定,与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协商后另行公布)。
(4)湖南省教育厅当年对志愿填报或录取方式另有规定的,以省厅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