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高考报考参考|2021年广州美术学院录取规则

2022高考报考参考|2021年广州美术学院录取规则


以下是本文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广州美术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广州美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艺体类(含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书法类、体育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在广东省报考本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二十条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一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各专业培养要求,凡报考我校“美术类”“设计类”各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级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并合格,报考“书法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级书法统考并合格(无省级书法统考的除外),且均须通过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才有资格被我校录取。各省级招办对艺术类专业招考工作有特殊规定的,按各省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面向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我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如下:


1、“美术类”“设计类”“书法类”专业:“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2、“理论类”、艺术教育专业:“首选科目仅历史,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3、工业设计专业:“首选科目仅物理,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4、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第二十四条我校“美术类”“设计类”各专业按大类招生,考生在高考志愿填报时,按“美术类”“设计类”填报。


我校将于高考志愿填报期间,另行组织考生对“美术类”“设计类”所包含的专业进行选报,详细办法以我校招生办公室官微(GAFA_ZS)或官方网页(http://www.gzarts.edu.cn“招生就业”专栏)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


第二十五条录取原则和办法:


1、广东省:


我校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艺术教育专业招收普通类考生。艺术类专业分五种类型,分别是 “美术类”“设计类”“书法类”“理论类”“省统考类”。我校各专业按广东省高考录取批次进行录取。


(1)“理论类”各专业:考生需参加广东省美术术科统考,并取得合格证,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如文化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排位先后录取。


(2)“美术类”各专业:文化成绩参照广东省美术类本科院校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在综合分达到录取条件后,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若考生未被录取至第一专业志愿,则按综合分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70。


(3)“设计类”各专业:文化成绩参照广东省美术类本科院校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在综合分达到录取条件后,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若考生未被录取至第一专业志愿,则按综合分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70。


(4)“书法类”书法学专业:文化成绩参照广东省美术类本科院校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如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70。


(5)“省统考类”美术学(美术教育)专业:考生需参加广东省美术术科统考,统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广东省美术类本科院校录取分数线,根据广东省投档规则出档后,在投档考生中按艺术类统考专业投档总分(即美术类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


(6)艺术教育专业:考生需参加广东省美术术科或书法术科统考,统考专业成绩达到广东省统考合格线,根据广东省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投档总分相同,按投档总分排位先后录取。


(7)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考生不需参加专业考试,根据广东省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投档总分相同,按投档总分排位先后录取。录取专业的确定,按投档总分排位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


(8)当考生未被录取至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各专业录取原则调剂到未满额且考生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专业调剂但不符合计划有空额专业相关要求的,将予以退档。


2、广东省外:


我校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在江苏、浙江、湖南、湖北四省招生。艺术教育专业在湖南、江西两省招生。艺术类专业分四种类型,分别是“理论类”“美术类”“设计类”“书法类”。


我校各专业按各省高考录取批次进行录取。其中,同一录取批次的专业按先“书法类”,然后“理论类”,再“美术类”,最后“设计类”的顺序进行录取,即先进行前一种类型录取,结束后再进行下一种类型录取。获得多个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可兼报“理论类”专业,也按上述顺序进行录取。


(1)“书法类”书法学专业: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如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文化总分÷文化满分×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70。


(2)“理论类”专业:考生需参加各生源省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并取得合格证(未组织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的省份除外),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如文化成绩相同,则文科生优先。同一省份,“理论类”专业录取人数总和最多不超过5人。


(3)“美术类”各专业: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在综合分达到录取条件后,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考生未被录取至第一专业志愿,则按综合分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同一省份,录取人数总和最多不超过15人。综合分计算方法:文化总分÷文化满分×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70。


(4)“设计类”各专业: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在综合分达到录取条件后,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考生未被录取至第一专业志愿,则按综合分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同一省份,录取人数总和最多不超过35人。综合分计算方法:文化总分÷文化满分×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70。


(5)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考生不需参加专业考试,根据各省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文化成绩相同,按各省的文化成绩排位先后录取。录取专业的确定,按文化成绩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具体录取批次以各省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6)艺术教育专业:考生需参加各生源省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统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属省份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合格线,根据各省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文化成绩相同,按各省的文化成绩排位先后录取。具体录取批次以各省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7)当考生未被录取至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各专业录取原则调剂到未满额且考生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8)个别省份(例如海南省)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有原始分、标准分等多种分制,我校按原始分进行计算、排名及录取。


第二十六条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我校在广东省外普通类招生专业、在广东省内所有招生专业,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符合国家和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优录条件考生,我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考生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八条我校在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等省(市)的选科要求按照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等省(市)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来源:广州美术学院
首页点赞

高考相关内容

高考备考专题

高考最新文章

浙江: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启动,12月底发布成绩

浙江音乐类专业省统考的考试成绩于12月底前发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查询。

浙江音乐类专业省统考

北京:2022年高考美术类统考19日开考

北京市2022年高考美术专业统一考试将于2021年12月19日举行,13日起考生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打印准考证。

北京2022年高考美术类统考

浙江:2022年1月选考和学考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2022年1月选考和学考将于1月6日-8日举行。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考生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平安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浙江2022年1月选考学考

广西:中国消防救援学院航空专业2022年招收青年学生公告

报考消防学院航空专业的青年学生,须有明确的生源地(考生的生源地为其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并参加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且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航空专业2022年招收青年学生公告

山西: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办理方式的公告

从2021年(2019级)考生开始,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办理方式将由各级招生考试部门或普通高中学校开具,调整为考生本人自行网上免费下载打印,我中心提供网上验证服务。具体事项如下:

山西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

海南: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海南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定于2022年1月8日—10日举行。为了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考试顺利进行,省考试局提醒广大考生遵守以下考试疫情防控要求:

海南2022年艺术类专业考试

山东:致2022年夏季高考外语听力考试考生的一封信

山东省2022年夏季高考外语听力考试将于1月8日上午举行。为确保考试平安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山东2022年夏季高考外语听力考试

福建: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省统考考生注意事项

2022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省统考将于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1月3日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举行。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福建2022年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省统考

安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重要提示

考生可通过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体教联盟APP”、招生院校官方网站,查询相关院校招生简章、录取原则、有关公示、体育专项考试安排、考生咨询和申诉渠道等信息。

安徽2022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

天津工业大学2022年艺术类本科专业考试招生安排公告

天津工业大学2022年艺术类本科专业考试招生安排公告

天津工业大学2022年艺术类本科专业考试招生安排公告
新高考-广州美术学院-录取信息-2022高考报考参考|2021年广州美术学院录取规则

没有更多了~去看看其他高考内容吧

网站首页网站地图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