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本文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广西职业师范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广西职业师范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统筹考虑生源数量、生源质量、人才需求、毕业生就业等因素,结合自身办学条件编制年度招生计划。学校按照规定时间报送到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并通过其官方招生刊物、学校网站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学校实行专业招生计划动态平衡机制。对于社会需求量大且生源好的专业,可适当增加招生计划;对基础学科或就业形势好但报考人数少的专业,可采取一定措施予以扶持;对个别社会需求量小、学生报考少的专业,学校可调整其招生计划,对其采取减招、隔年招生或停招的办法。
第十一条 学校录取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遵循志愿,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按照广西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第十三条学校执行广西招生主管部门关于志愿投档模式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录取采用“分数优先录取规则”,即指考生投档到学校后,根据考生高考成绩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依次按考生专业志愿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学校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考生成绩情况,对服从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其他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学校认可广西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的规定。
第十六条学校无男女生招生比例限制。
第十七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中职直升本科的录取原则
我校2021年在广西区内对口自主招收中等职业学校优秀毕业生。具体招收条件、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录取原则等内容将在我校的招生网上另行发布。
第十九条 高职单招的录取原则
我校2021年会同区内29所高职高专院校,共同组建2021年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按照“整体策划、统一申报、联合测试、成绩互认”的原则,开展高职单招联合测试工作,具体招收条件、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录取原则等内容将在我校的招生网上另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