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本文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柳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五条 学校实施“阳光招生工程”,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总原则。
第六条 普通高考招生(含艺术生)录取原则:我校不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专业术科成绩以各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艺术统考)成绩为准。艺术类文科考生除了可选报艺术类文科专业外,还可选报我校其它文史类专业;艺术类理科考生除了可选报艺术类理工专业外,还可选报我校其它理工类专业。
1.平行志愿投档模式下的录取原则: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即:依据各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划定的艺术类考生投档分数线,按总分(含政策性照顾分值)由高分至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2.顺序志愿投档模式下的录取原则:按“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录取原则。即:依据各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划定的艺术类考生投档分数线,按考生院校志愿的先后顺序以考生总分(含政策性照顾分值)由高分至低分排序依次录取。
3.专业安排原则: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高次位考生优先获得专业选择权,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录满计划,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若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填报“服从调剂”的考生,调剂录取到其他专业。填报“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以退档处理。
4.“空中乘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两个专业面试合格者,按笔试成绩及附加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面试条件详见我校招生网页。)
第七条 普通高考专项计划录取原则:在录取过程中,我们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加大对贫困家庭考生的政策倾斜,对已投档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八条 分类招生录取原则: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进行投档。我校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模式进行录取,并根据专业计划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检录。即先检录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再检录低分考生的专业志愿,直至专业计划录满为止。招生计划将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相关要求进行动态调整。
1.高职单招
(1)学业水平测试缺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考生不予以录取。
(2)没有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者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以录取。
(3)对符合条件的体育类和艺术类特长生实行“优先录取”政策。(详情见《柳州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单招简章》)
(4)获得广西高考报名资格的外省学籍考生学业水平成绩须经广西招生考试院认定。
(5)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情况下,若考生填报志愿时勾选了“服从专业调剂”选项,可调剂至其他专业。若考生无此选项,则按退档处理。
2.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
(1)符合条件的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中职对口应届、往届毕业生及2年级考生均须参加测试,不参加测试或者测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录取分为普通对口和“2+3”。其中,“2+3”考生须由中职学校按要求提供《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并经我校上报教育厅备案,无备案将视为普通对口中职考生。
(3)填报我校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2+3”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时,“专业1”必须填报中高职对口衔接专业或对口衔接专业大类中的专业,其余可依次填报其他专业志愿,否则将视为普通高职对口中职考生。
(4)对符合条件的技能竞赛获奖考生、体育类艺术类特长生实行“优先录取”政策。(详情见《柳州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简章》)
(5)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情况下,若考生填报志愿时勾选了“服从专业调剂”选项,可调剂至其他专业。若考生无此选项,则按退档处理。
3.成绩构成
(1)高职单招总成绩
高职单招测试总成绩由文化素质成绩、附加分组成(不包括职业适应性测试分数)。即报考我校的单招总成绩=10门学考成绩原始分之和×60%+附加分。
①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为300分。考生测试成绩120分以上(含120分)为“合格”参加测试或测试成绩低于120分为“不合格”。
②文化素质成绩采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10门成绩的原始分,作为我校认定的文化素质成绩。
(2)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总成绩
由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满分300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300分)及附加分组成。
4.附加分
(1)单招附加分项目
序号 | 加分项目 | 加分标准 | 申请方式及要求 |
1 | 少数民族考生 | 5分 | 根据2021年广西高考报名系统信息认定。 |
2 | 归侨、华侨或其子女考生 | 10分 | |
3 | 烈士子女考生 | 20分 | |
4 | 退役士兵考生 | 20分 | 1. 在测试申报期内,考生登录申报网站系统申请附加分;2.上传证书退役士兵证书和诚信承诺书的扫描图片,图片要求为JPG格式,大小为50k至2M,清晰辨。 |
(2)对口招生附加分项目
序号 | 加分项目 | 加分标准 | 申请方式及要求 |
1 | 少数民族考生 | 5分 | 根据2021年广西高考报名系统信息认定 |
2 | 归侨、华侨或其子女考生 | 10分 | |
3 | 烈士子女考生 | 20分 | |
4 | 退役士兵考生 | 20分 | 1. 在测试申报期内,考生登录申报网站系统申请附加分;2. 上传获奖证书(或颁奖文件)和诚信承诺书的扫描图片,图片要求为JPG格式,大小为50k至2M,清晰易辨;3. 只认可考生在2018年9月1日至分类招生申报截止期间获得的技能竞赛奖项。 |
5 | 在教育部、人社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个人或集体三等奖以上奖励的考生。 | 20分 | |
10 | 在国家其它部委主办的全国性职业技能竞赛,或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主办的技能竞赛,获得个人或集体三等奖以上奖励的考生 | 10分 | |
3.附加分说明
(1)表中加分项仅适用于本次测试;
(2)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按其中最高一项分值计入总分。
4.附加分公示
经评审认定的附加分,将于4月18至4月28日在联合测试网站及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5.成绩查询:参加分类招生的考生可于2021年4月30日以后,登录我校招生网http://zsc.lzzy.net查询本人成绩。
第九条 其它原则
1.学校重视招收特长考生,在分数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具有学科竞赛、科技发明创造、文(体)等特长的考生。
2.各招生专业对考生无男女限制、无外语语种限制。
3.考生体检和专业限报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体检复查,对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通过各省、自治区高考信息台或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