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本文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合格、高考成绩达到本省录取分数线前提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志愿、分数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文科按语文、文科综合、外语、数学顺序,理科按数学、理科综合、外语、语文顺序由高向低录取,录取时优先考虑考生报考的第一专业,不能满足第一专业的,按第二专业录取,以此类推,外省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录取原则执行。
第十六条外语要求:考生报考时无外语语种限制,但入校后按英语安排教学。
第十七条学校体育类、艺术类专业成绩使用黑龙江省体育类、艺术类统考成绩,录取原则是在省招生办划定体育类、艺术类专科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按体育、艺术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分数相同时,按专业课(术科)成绩,如专业课(术科)成绩也相同,再按文化课成绩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外省按相关省份要求执行。
第十八条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九条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并在高考文化课总分相等的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条学校在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接收征集志愿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