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本文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高考)成绩录取的省份录取规则如下:
在各省级招办投档前,由我校和各省级招办协商设定投档比例,设定依据为各省级招办所发布的相关招生工作文件,最终设定的投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文件中规定的投档比例上限。
1.报考我校非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根据考生所在省(区、市)的要求,在考生所在省(区、市)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专业录取时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文化课高考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考生总分相同时,对考生按照不同的单科顺序进行排序:对于文理分科的省份,文科科目排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理科科目排序依次为数学、外语、语文;对于文理不分科的省份,科目排序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
2.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除在考生所在省(区、市)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外,还要参加所在省(区、市)招生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者才有资格填报我校艺术类各专业。
对于上海市考生,专业录取时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进行排序。
对于外省市考生,专业录取时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艺术类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1)编导类考生:
综合成绩=50%×艺术专业成绩+50%×文化成绩×艺术专业成绩满分/文化成绩满分
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进行排序。
(2)表演类考生:
文化成绩达到合格线后,按照艺术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当考生艺术专业成绩相同时,对考生按照文化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进行排序
(3)除编导类和表演类的其他艺术类考生:
综合成绩=60%×艺术专业成绩+40%×文化成绩×艺术专业成绩满分/文化成绩满分
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进行排序。
如考生所在省份按照本省规定的方式计算综合成绩并进行投档,我校将不再另行计算综合成绩,直接参考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二、报考我校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成绩必须达到或超过卷面满分的50%,才可被录取到该专业。
三、内蒙古专业录取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照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四、政策性加分在录取时计入总分。
五、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相应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另有规定的,则按照有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