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本文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等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并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和本章程的有关规定,实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我校教学使用英语教学。
第十六条对于符合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确定的加分(降分)投档或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规定加分(降分)接收投档或优先录取。
第十七条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文理兼收。
第十八条无相关科目成绩要求。
第十九条录取规则
(一)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学校对进档的考生,采取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二)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应达到生源省定的录取分数线,学校对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三)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应达到生源省定的录取分数线,学校对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对口生专业录取规则:
学校对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若出现总成绩相同时,则参照当年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录取的投档原则政策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身体健康状况按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一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形式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