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本文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择优录取非一志愿考生。关于考生专业安排,执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同分考生按生源省份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生源省份没有统一规则的,按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再次排名。
第十六条学校录取考生时,实行非平行志愿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分别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和105%以内视各省(市、区)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
第十七条学校对各考生相关科目、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按规定加分考生或降分考生均无特殊要求,统招本科和专科的招生计划优先满足考生第一志愿。
第十八条报考我校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体育类、表演类、服饰艺术与表演类专业的考生,湖南省考生专业成绩以湖南省联考成绩为准;我校未组织校考的其他省(市、区)考生专业成绩以其所在省(市、区)联考(统考)成绩为准;山东省、江西省、河北省、广东省已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专业校考成绩合格方能填报志愿,进档考生按专业校考成绩排名录取。
第十九条报考我校中外合作办学的湖南省考生,在征集志愿时只录取填报了我校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条学校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结果将在各省(市 区)招生办网站和我校招生官网予以公布(学校招生官网:http://zs.hie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