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本文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菏泽家政职业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菏泽家政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严格按照教育部的政策和各省区招生考试院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执行。
第十九条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按照考生报考我院的志愿先后录取,既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后续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条在确定录取资格时,学院认可生源所在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加试科目成绩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有关政策。
第二十一条单独招生及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及录取另执行《菏泽家政职业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及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及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学院网站(http://www网址未加载),招办咨询电话,录取通知书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三条学院根据考生提供的通信地址,用特快专递寄发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