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本文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条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招生对象:参加2021年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历者。
第十一条在高考成绩高于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二条山东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院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三条在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满额情况下,按公布的招生计划,首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不满的条件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四条我院同意并执行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五条美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第十六条录取男女比例不限,外语语种不限。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录我院招生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