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本文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菏泽职业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菏泽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九条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录取政策和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执行,遵照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第十条按公布的招生计划,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和投档原则录取。
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夏季高考录取时,录取时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对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高考成绩,按照各专业计划数,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录取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则在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
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夏季高考录取时,各专业均不提选考科目要求,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高考成绩,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对各专业进档考生依次录取,不再进行专业调剂。学院在招生录取专业时,若考生成绩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
第十一条春季高考录取原则按照山东省教育厅2021年关于春季高考的录取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男女比例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