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本文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黄河交通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黄河交通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校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第十六条 对所有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清”的原则进行录取。根据考生本人专业志愿及我校招生计划,按考生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所报专业计划额满,对服从调剂的考生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的原则调剂到生源不足的专业,对不同意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考生成绩相同时,分别以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进行比较。
第十七条 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在专业分和文化分双过线的情况下,以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录取新生的基本条件:①符合教育部颁发的《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②参加全国文化统考且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录取分数线;③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第十九条 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所有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文理兼收。
第二十条 加分照顾政策按生源所在地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政策执行。
第二十一条 各专业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不限,但考生入校后均以英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二条 各批次录取结束后,考生可登录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定平台查询录取结果,也可登录学校招生网页查询录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