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本文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永城职业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永城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省招办领导下,执行教育部规定的“招办录取,学校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四条 录取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十五条 学校录取新生的基本条件:①符合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报名条件;②参加全国文化统考且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录取分数线;
第十六条 对所有进档考生,加分或降低分数政策按生源所在地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政策执行;根据“志愿清、专业清”的原则确定专业,按考生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考生总分相同按照考生“语、数、外”成绩中语文成绩高低录取、语文成绩相同按照数学成绩高低录取,依次类推。根据生源情况可调整专业计划,对进档考生优先保证第一志愿专业。
第十七条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录取规则:
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参加艺术类专业课考试的考生,在专业课和文化课双过线的情况下,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各占50%,择优录取;未参加专业课考试的考生,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体育类考生录取规则:在专业课和文化课双过线的情况下,按照河南省统一设定的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