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本文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八条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在相关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九条根据各省、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按照招生计划的120%控制。
第十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依据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十一条在分专业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专业志愿顺序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进行,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平行分录取时,按照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规定录取。
第十二条如果提档分数线上第一志愿考生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学校接受后续志愿考生。对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分数级差,进档考生仍按专业志愿清的方式录取。
第十三条艺术类考生校考成绩达到我院民族表演艺术专业最低分数线,按所报志愿顺序,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投档比例投档,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
第十四条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招生办有关加分和优先录取的规定。
第十五条因受现有师资条件的限制,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
第十六条录取的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联合下发的教学厅(2010)2号文件的有关精神执行。考生由于身体原因,对不适合其报考的专业按规定进行合理的调整。新生入学后按规定进行健康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或被查出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