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本文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辽宁建筑职业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辽宁建筑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1.投档比例
调档比例按照各省(市、自治区)规定执行。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在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档线,以不低于招生计划1:1,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学院不在提出特殊要求。入学后学校进行复检,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在高考综合改革省(市)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批次,考生总分达到历史学科类或物理学科类控制分数线以上,坚持分数优先原则,按分数高低进行专业录取。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所有招生专业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兼招,再选科目不设要求。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在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市)招生,在高职投档批次,依据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在同批次文科或理科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照考生报考志愿顺序,坚持分数优先原则,择优进行专业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加分录取的相关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招生不设专业级差,坚持分数优先原则。对于历史学科类考生,如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历史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对于物理学科类考生,如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数学、语文、英语、物理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
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坚持分数优先原则。对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根据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择优录取;当三科总分相同时,文史考生依次根据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比较择优录取;理工考生依次根据数学、语文、英语单科成绩比较择优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招生咨询电话:0419-2307251、2302788
传真电话:0419-2306455
招生举报电话:0419-4189336
学校网址:http://www.lnjzxy.com
招生信息网:http://www.lnjzxy.com/web/z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