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本文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牡丹江医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牡丹江医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八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专业录取的要求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身心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不符合所录取专业体检要求者,按照学校相关学籍管理规定处理。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九条 录取原则:
1、按照国家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三方面,择优录取。
2、各批次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要求不低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同批次录取控制线。
3、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教育部《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照顾政策。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学校在调档时予以认可,但专业录取时照顾政策加分不计入总分,以实际分数作为专业录取依据(只有内蒙古自治区考生以投档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4、我校不设预留计划;各专业录取没有男女比例限制;对单科成绩没有要求。
5、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色盲、色弱不能报考我校相关专业。
第十条 专业录取办法:
1、对于进档考生,除内蒙古自治区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分专业录取时实行考试成绩优先原则,按实际高考分数排序进行专业录取,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做退档处理。
2、专业录取时,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当实际高考成绩同分、同一专业志愿多个考生待录入时,且该计划数少于考生人数时,依次按照政策加分、外语、理科综合、数学、语文逐项比较进行录取。首先录取享有照顾政策的考生,其次参考相关高考科目成绩进行专业录取(理工类参考科目及顺序为:外语、理科综合、数学、语文;文史类参考科目及顺序为:外语、文科综合、语文、数学)。例如:理工类考生,高考分数和加分条件均相同时,以外语分数由高到低排序进行专业录取,若外语分数也相同,按理科综合分数排序录取,以此类推。
3、内蒙古自治区录取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对投档考生在专业录取时按投档成绩(即包含高考政策性加分)的排序录取。
4、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录取办法,按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按教育部、各省招生考试院或我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按“专业(类)+学校”方式投档的省份,按实际高考分数排序录取。按“院校专业组”方式投档的省份,按实际高考分数排序录取,当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时,服从调剂的将被调剂到所报专业组内未录满的专业中,不服从专业调剂的退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