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本文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学校录取新生的原则是:以各省当年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1. 福建省及实行“新高考”的省份招生录取原则如下:
执行各省高考综合改革相关投档规定,在满足已公布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范围的前提下,根据考生高考总成绩,实行各省的志愿投档模式。其中对于实行院校专业组投档录取模式的省份,按考生专业志愿采取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录取,当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时,院校依据考生填报的是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录取。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所报专业组内未录满专业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高考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录取时按各省规定的同分处理原则进行先后排序。
具体严格按照各省招生考试院高考综合改革的相关政策进行,录取时按各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其中福建省录取原则如下:
(1)高职(专科)批次招生实施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2)对艺术类专业考生:按考生艺术类综合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考生根据相应专业类别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分的计算方法按照《2013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闽招委〔2013〕10号)执行。
2.未实行“新高考”省份的录取原则如下:
调档比例: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的生源情况及文件要求确定调档比例。
专业确定办法:专业(类)投档,按考生志愿采取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录取时按各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第十四条填报我校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需符合第八条所规定的相关条件。请不符合该专业条件要求的考生慎重报考此专业。
第十五条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各省、市、自治区考试院或者招生机构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精神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