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本文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六条成立以学院主要领导为主任的招生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2021年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就业处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第七条按教育部及各省招生规定、政策及原则,实行学院负责、纪检部门监督、招就处具体执行的体制,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八条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执行标准为教育部、卫生部和全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九条福建省按照专业平行志愿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他招生省份遵循该省投档录取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按专业顺序投档录取时,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如果愿意服从专业调剂,从高分到低分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直至满额。投档分相同的,按先同等优先、再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以此确定出每一个考生在其群体中的位次。考生成绩分数相同的,先按享受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条件排序,新高考改革省份再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成绩、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果位次仍相同,再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其他省份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各省份投档规则请考生和家长参考各省(市、自治区)向社会正式公布的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