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本文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闽北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闽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院遵照教育部要求,实行学院负责、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综合考生德智体美等条件公平、公正录取。
第十三条 学院执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的照顾政策。
第十四条 福建省考生,执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结合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其他省考生,执行招生省份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志愿投档规则,按高分到低分结合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第十五条 我校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六条 所有专业无男女生录取比例要求。
第十七条 所有专业无加试要求。
第十八条 学校在录取结束后,将给每一位被录取的学生寄发加盖学校公章及院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并按照教育部要求和相关省份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亦可登录我院网站招生专栏查询预录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