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本文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六条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的原则是: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
第七条 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八条 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 专业志愿清规则,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条 平行分的录取规则:按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相关规则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原则上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条 因受现有师资条件的限制,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
第十一条 录取的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联合下发的教学厅(2010)2号文件的有关精神执行。考生由于身体原因,对不适合其报考的专业可按规定进行合理的调整。新生入学后按规定进行健康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或被查出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