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本文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江西财经大学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江西财经大学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校认可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同等条件对待。
第十六条 普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
(一)学校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和确定专业,不设置专业分数级差。
(二)根据相关省市高考录取政策要求,以下省市专业安排执行政策如下:
1.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进档后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录取。
2.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海南省、广东省、湖南省、湖北省、福建省、江苏省的考生进档后以投档成绩为依据,符合学校录取要求的考生,按我校“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安排专业。
3.山东省、浙江省、辽宁省、河北省、重庆市的考生进档后以投档成绩为依据,符合学校录取要求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三)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学校不退档,将调剂录取到尚未满额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在所填专业录取满额时,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方式: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相关政策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按照考生艺术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一)艺术专业成绩全部使用各省级艺术专业统考成绩。
(二)湖南省艺术类选用非平行志愿投档方式。云南省艺术类考生按照考生艺术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
(三)音乐学招收声乐、器乐方向,其中器乐方向仅进行钢琴、古筝和萨克斯三种乐器的培养。
第十八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方式: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相关政策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同分排序规则:
(1)会计学(ACCA方向)、会计学(CIMA方向)、会计学(国际会计)、金融学(CFA方向)、金融学(FRM方向)、金融学(国际投资与金融)、国际经济与贸易(CITF方向)、法学(国际经济法)等专业,总分相同条件下,英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普通类其他专业,考生总分相同条件下,文史类考生排序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文科综合,理工类考生排序顺序依次为数学、外语、语文、理科综合。
(3)艺术类考生专业分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如仍相同,则排序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
(4)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市普通类考生,专业录取根据考生进档的先后顺序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