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本文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南昌医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南昌医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条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实行远程网上录取。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学校根据生源情况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商定具体调档比例,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投档规则调阅学生电子档案,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根据德、智、体、美、劳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学校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南昌医学院的考生,若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志愿不满,才接受征集志愿考生;实行顺序志愿录取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若第一志愿未满,才接受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第十二条学校依据“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分档,调档线上所有考生将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且不分专业级差进行排序。若考生符合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的加分规定,我校则以加分后的最终投档总分作为录取依据。若投档分相同时,则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的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再次排序;若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的分数之和仍然相同,则依次根据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单独排序。
第十三条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报考志愿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至其它招录计划未满专业;若报考志愿不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改革省市考生专业限选科目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五条学校所有专业开设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外语统考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六条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即对已经投档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