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本文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普通文理科录取原则:
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的,则由学校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对于投档考生总分相同的,按所在省(市、自治区)相关政策规定录取,如无相关规定,文科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和文科综合,理科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和理科综合。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艺体类录取原则:
(一)艺术类专业,学校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采用各省(市、自治区)艺术类联考成绩,文化成绩过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遇专业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如高考文化成绩相同,则按语文、综合、外语、数学成绩排序。
(二)体育类专业,采用各省(市、自治区)体育类专业联考成绩,文化成绩过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如高考文化成绩相同,则按语文、综合、外语、数学成绩排序。
(三)颁发学历证书”,学校统一按国家有关规定表述: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
学校对各省(市、自治区)的优惠加分政策均按国家教育部及有关省份高考加分、降分政策执行,在录取时予以认可。
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严重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不予录取。
学院原则上只招收参加了英语语种高考的考生,男女比例不限。
学院招生录取结束后,录取结果将由各省级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在招生网上公布,也可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进行查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