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本文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南昌师范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南昌师范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条总原则:对所有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文史类、理工类投档考生,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政策法规及各生源省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生源省如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本人专业志愿及我校招生计划,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生源省如实行梯度志愿投档,遵循“志愿优先,依据分数,择优录取”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分数排队的依据为:(一)文史类:按高考文化总分从高到低排队,总分相同的,以高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为序依次比较。(二)理工类:按高考文化总分从高到低排队,总分相同的,以数学、外语、语文成绩为序依次比较。
录取专业时,严格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有关规定与要求、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实施高考制度改革试点省份的考生,在符合生源所在地录取政策的基础上执行本章程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除分专业招生计划中特殊注明的专业外,不限考生外语语种。新生报到注册后所涉招生专业录取考生不满25人的,学校可将已录取学生先行告知后再调剂到同层次相应专业学习。
第十二条除另有规定,各专业均无面试加试和分数级差要求。
第十三条除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外,男女生录取无比例要求。
第十四条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体检达不到录取标准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符合加分或降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之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一)美术学、艺术设计学、音乐学、舞蹈学专业
认可省统考成绩的省份,按生源省的录取规则执行录取,若生源省无录取规则即按江西省录取规则执行。
(二)摄影专业
组织校考的生源省,考生在达到生源省划定的最低文化控制线和专业校考合格的基础上,按综合成绩(即:校考专业成绩/校考专业总分*高考文化总分*50%+高考文化成绩*5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不分文理按照高考外语、语文、数学成绩为序依次比较。
认可省统考成绩的省份,按生源省的录取规则执行录取,若生源省无录取规则即按江西省录取规则执行。
(三)高职(专科)层次:认可生源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简称:专业统考)的生源省,不分文理按高考文化总分从高到低排队,总分相同的,以高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为序依次比较。若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其他特殊要求的,按其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对认可生源省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简称:专业统考)的生源省,不分文理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队,专业成绩相同的,以高考文化总分、数学、外语、语文成绩为序依次比较。若生源省招生主管理部门有其他特殊要求的,按其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