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本文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条:学校实施高招“阳光工程”,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十一条:学校同意并执行教育部和江西省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有关投档的政策规定,服从江西省录取批次安排,执行江西省划定的分数线。
第十二条:考生意愿和录取顺序
1、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或专业志愿优先,依据分数,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江西省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德育考核合格。身体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第十三条:学校录取结果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