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本文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本人填报专业志愿及我校招生计划,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根据录取省份的投档原则录取。
第九条 实行平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艺术类考生按专业合格、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再根据各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进行征集志愿投档录取。
第十条 各专业均文理兼招,考生男女比例要求不限,所有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一条 符合加分或降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填专业录取额满,但总招生计划未满时,我校将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申请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尽可能满足考生的专业要求,直到总招生计划录取满额为止;对报考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我校进行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学生进校后可按相关规定申请转换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