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本文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聊城大学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聊城大学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学校录取批次安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批次为准。
第十四条学校本科招生录取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其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六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比例提档。
第十七条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结合考生志愿、体检、综合素质评价等因素,择优录取。
(一)实行新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
1.按照“专业+学校”模式投档的批次。学校对进档符合录取条件考生直接录取到所填报的专业,因体检等原因不能录取的作退档处理;
2.按照“院校专业组+专业”模式投档的批次。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组内“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即在专业组内按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确定录取专业,若投档成绩相同,按投档排序规则顺序录取。当考生无法录取到所填报的专业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投档成绩等依次调剂录取,若考生达不到报考专业要求且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3.其他批次按照生源省份招生工作文件执行。
(二)未实行新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
1.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对进档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确定录取专业,当考生无法录取到所填报的专业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投档成绩等依次调剂录取,若考生达不到报考专业要求且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2.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云南省美术类投档排序成绩计算方法为:文化成绩(含照顾分)30%(折合成30分)加专业成绩70%(折合成70分)。
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美术学、设计学类、书法学、音乐学、舞蹈学专业使用省统考成绩,其中美术学、设计学类、书法学专业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分“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若综合分相同,按照专业志愿、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语文、外语、数学依次录取。
美术学、设计学类专业综合分计算方法为:专业成绩×文化满分/专业满分×70%+文化成绩×30%。
书法学专业综合分计算方法为:专业成绩×文化满分/专业满分×40%+文化成绩×60%。
音乐学、舞蹈学专业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成绩相同者,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语文、外语、数学依次录取。
3.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
第十八条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实行新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志愿填报须符合我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条运动训练专业录取工作遵照学校发布的《聊城大学2021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规定执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遵照学校发布的《聊城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少数民族预科生转入本科阶段学习,须在学校指定专业和要求范围内填报志愿,学校根据预科期间学习成绩、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
第二十二条除英语专业(考试语种为英语)外,我校其它专业均不限制应试外语语种。我校公共外语科目为大学英语、大学俄语、大学日语、大学西班牙语、大学法语、大学韩国语。
第二十三条学校不限男女比例。
第二十四条实行大类招生的专业,按学校制定的专业分流办法进行专业分流并报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第二十五条录取结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官方网站和聊城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