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本文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枣庄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枣庄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提档比例: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第十四条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一)普通(文理)类专业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进档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据生源地规定的位次确定原则,择优录取。若生源地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理工类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成绩高者位次在前。
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二)体育类专业
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三)艺术类专业
1.山东省内艺术类专业
使用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的专业,进档考生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山东省文学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进档考生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
书法学专业:使用山东省书法类专业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
舞蹈类专业:使用山东省舞蹈类专业统考成绩,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
音乐学专业:使用山东省音乐类联考专业成绩,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
音乐教育(专科)专业:认同所有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的合格成绩。考生进档后,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投档位次择优录取。
2.山东省外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使用生源省份相关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考生进档后,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者。
(四)山东省属公费师范生和市级委培师范生的录取办法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我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六条我校英语专业外语语种为英语,其它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
第十七条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出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八条我校不设单科成绩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