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本文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聊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二条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管理体制,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三条专业语种不限,学校统一开设的外语课程为英语。
第十四条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五条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护理、旅游管理类相关专业要求身体无残疾、五官端正。
第十六条录取原则:
1.山东省统一高考招生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分段填报,分段录取。
2.对执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省(市、自治区),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原则开展录取工作。若录取不满时,再录取征求志愿考生;对征求志愿投档和按规定降分录取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视情况进行降分征求志愿。对不设置“平行志愿”录取办法的省(市、自治区),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仍不满时再录取第三志愿或征求志愿考生。
对于进档考生,专业录取按考生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出现考生总分成绩相同时,则按相关单科成绩高低录取。单科顺序排列:文科为语文、外语、数学;理科为数学、语文、外语。
3.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4.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5.录取结果通过招办咨询电话,学校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渠道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