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本文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学院按照各省(自治区)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原则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三条针对不同高考考生,录取原则不同,具体如下:
(一)春季高考录取原则。按专业类别对同批志愿进档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技能成绩高的考生。
(二)夏季高考录取原则。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院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各省、市、自治区教育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专业按照招生计划对考生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男、女生比例不限,无相关加试要求。
第十五条录取结果可在各省教育考试主管部门相关网站查询,同时通过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zsxxw.wzq.sddfvc.edu.cn/)予以公布,并以特快专递形式及时给正式录取的新生寄发《2021年新生入学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