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本文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五条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六条外语语种要求:无。
第七条招生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第八条对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执行相关省市的规定,接受投档并录取。
第九条对实行学校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执行相关省市的规定。对于进档考生,根据“专业清、志愿清”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各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要求。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入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十条报考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要求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在征求志愿时外语单科成绩不作要求。考生进校后采用中英双语教学且不得转专业。
第十一条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查出体检不符合高考相关规定,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