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本文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按教育部要求,实行“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公正、公平、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查出体检不符合高考相关规定,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专业没有特殊性别和男女比例要求。
第十三条 具体录取方式:
1、对已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和批次,执行高考综合改革相关投档规定,在满足已公布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范围的前提下,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若专业平行志愿投档不满时,再考虑征求志愿;
2、对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和批次,执行相关省市的投档规定,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先录取平行志愿,若平行志愿不满时,再考虑征求志愿,如征求志愿仍未满时,学校按规定视情况进行降分征求志愿;
3、对于进档考生,遵循“专业清、志愿清”的录取原则;
4、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无专业加试要求;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录取为应用英语专业的学生外语科目必须为英语,录取为应用英语专业的浙江省普高考生英语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80分,录取为应用英语专业的浙江省外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作要求;录取为中外合作专业的考生外语科目必须为英语,且英语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70分。
(2)旅游类专业按照大类招生,一学期后按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导游三个专业进行专业分流。
(3)浙江省外艺术类招生专业使用生源地省份的省统考成绩。
(4)园林技术、园艺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四个专业录取学生大二开始在奉化校区就读,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行、导游、会展策划与管理四个专业录取学生大三开始在奉化校区就读,具体时间视奉化校区建设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