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本文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按国家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投档。
第十三条外语语种不限(学校以英语教学为主)。
第十四条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五条无专业加试要求。
第十六条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于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考生,将按“不予录取”执行。对肢体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十七条对于浙江考生:根据“专业+学校”平行志愿进档的考生,按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平行志愿不满时,再录取征求志愿考生;根据浙江省考试院按本段位(批次)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学校根据专业培养目标,明确公布选考科目范围,考生选考科目只需一门在学校选考范围之内即可报考该专业,不限选考科目的专业无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八条对于外省考生: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有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