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本文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浙江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浙江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学校实行“学校负责、省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招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八条 对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执行相关省市的规定。学校对各专业设定了选考科目要求,考生需在满足选考科目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填报相关志愿,各专业选考科目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录取工作根据省教育考试院要求,根据考生分数优先原则,对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
第九条 对实行学校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执行相关省市的规定。进档的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考虑第二专业志愿,仍不能满足的考虑第三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学校允许专业调剂,对于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随机将其调剂到未满专业中,直到录取满额为止;对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条 外语语种要求:无(学校外语教学全部使用英语)。
第十一条 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二条 无专业分数级差和加试要求。
第十三条 身体健康要求:按照国家有关部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