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本文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安徽科技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安徽科技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一)录取基本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各类专业的体检要求严格遵照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三)学校在全国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年度招生计划由相关省(区、市)招生机构公布。根据本科投档批次,按我校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00%比例向生源省份招生考试院(招办)申请调档。
(四)实行平行志愿的招生省(区、市),按照“投档成绩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即先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专业之间不设级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层次高的考生。如考生分数未达到所填报专业的录取分数,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未录满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符合录取体检要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五)内蒙古自治区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对录取规则有特殊要求的省(区、市),按照相应省(区、市)有关招生录取政策执行。
(六)对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必测科目等有报考等级要求的,按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有关报考等级要求执行。
(七)英语、翻译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高考英语试卷满分的70%以上,若当年高考英语科目全省总体成绩偏低,届时我校将视生源情况适当调整对英语单科成绩的要求,同时报相关省级招生部门备案;本校非外语语言类专业大学外语教学只提供英语教学(不含中外合作办学招生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