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本文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池州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池州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七条录取工作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委会有关政策和规定实施,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八条对于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方式进行录取,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依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如考生成绩未达到所填报专业的录取分数,专业服从调剂者,按照考试成绩将其调剂到其他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未能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九条报考英语、商务英语、法语专业要求考生口齿清楚、听辨灵敏,英语口试成绩达4分(含4分)以上,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150分制);应用化学、材料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地理科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不能色盲、色弱。
第十条录取时无男女比例,无历届生、应届生限制。
第十一条艺体类招生使用各省统考成绩,根据考生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本章程如与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相冲突,以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录取规则执行。
第十三条各专业体检标准将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