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本文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川北医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川北医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严格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该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该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第十一条 我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不设专业级差,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安排和录取。若考生总分相同,按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他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内蒙古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浙江、山东及重庆等已实施高考改革招录制度的省份,按照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选考科目和录取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 我校在录取及安排专业时认可各省(区、市)规定的加、降分及优先录取政策。
第十四条 除英语专业外,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五条 按国家及四川省相关政策规定,被录取的定向免费医学生必须在入学前与定岗单位所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培养协议。对拒签协议的已录取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体检要求
第十六条 鉴于医学类各专业的学习、就业的特殊性,本着从考生实际利益出发、对考生负责的态度,在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前提下,我校有如下要求:
1. 录取期间学校成立由临床一线专家组成的体检专家组,负责对进档考生的体检情况进行评估。
2.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条列出的六类疾病的考生,所有专业均不予录取。
3.中西医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口腔医学、麻醉学、临床医学、眼视光医学、护理学、助产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生物医学工程、精神医学、法医学、预防医学、药学、眼视光学、运动康复、智能医学工程、康复物理治疗、临床药学不予录取色弱、色盲及其他各类不能准确识别颜色的考生。
4.口腔医学专业:习惯左手做事(左撇子)的考生建议慎报或不宜报考。
5.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者;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考生不宜报考医学类各专业。
6.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考生不宜报考生物医学工程专业。
7.男生身高低于168厘米,女生身高低于156厘米的考生不宜报考护理学及康复物理治疗专业。
8.考虑到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特殊性,肝功能异常、肢体功能障碍、斜视、弱视、嗅觉迟钝、口吃的考生慎报我校医学类各专业。
9.法医学专业的招生录取原则上参照公安院校相关招生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