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本文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西安外事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西安外事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八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调档比例执行所在省(市、区)规定。
第九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考生所在省(市、区)录取规定;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未录满时,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总分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置专业级差。
专业安排对达到学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优先按照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当无法满足考生专业志愿时,调剂录取。
第十条对于浙江省考生,录取时执行《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的通知》相关规定,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一条我校广播电视编导、表演、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四个艺术类专业涉及到的专业课校考省份,在文化课成绩达到省(区)规定录取分数线以上,按专业课校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省(市、区)按照各省要求执行,若无要求就的则艺术类考生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规定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统考或联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无统考或联考的省份承认其他院校相同或相近艺术专业课的成绩。有特殊规定的省份按照当地招生录取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美术类专业考生,在文化课达到所在省(市、区) 规定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按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执行所在省(市、区)的统考或联考成绩,没有实行统考或联考的省(市、区),认可其他院校专业课考试成绩。
第十三条体育类专业要求在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根据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我校在陕西省播音编导类,在考生高考统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照高考统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考生位次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美术类及音乐类专业在考生高考统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十五条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六条对男、女考生和应、往届考生一视同仁,无比例限制。
第十七条各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但入校后我校各专业只开设英语公共课,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八条我校今年参加山东、海南、浙江、天津、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共11个省份的高考综合改革,学校严格按照报送各省教育考试院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及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要求进行录取,具体科目要求请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