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本文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西安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西安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七条考生健康状况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八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规定;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未录满时,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专业安排尽量满足考生志愿。
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的省份,考生所填报专业须符合我校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在考生高考统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若部分省份对艺术类专业规定了专业成绩认定办法、录取原则等,按照其省级招生部门规定执行。
第九条对男、女考生和应、往届考生一视同仁,无比例限制。
第十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的规定。
第十一条各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但入校后我校各专业只开设英语公共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