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本文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院长、主管副院长、教学副院长、管理副院长及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各部门负责人及教师、学生、校友代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委员会决定。
第十条 我院认可各省(自治区)有关加分、降分政策。
第十一条 外语语种要求:不限(我院仅提供英语教学)。
第十二条 男女比例要求: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三条 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严格按照生源省级招办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生源省级招办无明确规定比例的学院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顺序在120%以内,平行志愿105%以内。
第十五条 按总分由高到低的原则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再按此原则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满额为止;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级差要求,如不能满足其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如生源计划允许则全部录取,如生源计划不允许可按语文成绩重新排序录取;对进档考生实施德智体全面考核,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结合考生专业填报志愿,依次确定录取专业,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调剂到其他专业;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