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本文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兰州交通大学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兰州交通大学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兰州交通大学根据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本着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综合考虑国家政策导向、毕业生就业情况、各省份生源情况、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历年录取成绩等因素,综合分析后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来源计划经各省教育行政部门、教育部审定后,通过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招生简章、招生指南和学校本专科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本科招生预留计划为学校本科计划数的1%,其使用程序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和公开透明的原则,经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用于录取平行志愿省区超过计划数提档的、符合录取要求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或用于解决各省之间生源不平衡问题,并向教育欠发达且生源数量较多、升学压力较大的中西部地区倾斜,同时也考虑在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份使用。
第九条 兰州交通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和甘肃省教育厅的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条 兰州交通大学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一条 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即高考实考分+各类政策加分,有投档校验位的省区含投档校验位),专业安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的原则分配专业。在分数和专业志愿都同等条件下,文史类考生按照文综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理工类考生按照理综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各科成绩和报考专业志愿情况在缺额专业调剂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3+3”、“3+1+2”模式省份,录取方式按照各相关省份发布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招生录取政策实施。考生须符合专业设定的选考科目要求。某些专业投档线上选考科目生源不足时,我校执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可调剂录取选考其它科目并有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
第十二条 学校体育、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录取方式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政策实施。
第十三条 兰州交通大学非外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其他小语种考生请谨慎报考。
第十四条 兰州交通大学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第十五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且该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所在省份投档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2)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且该专业实行顺序志愿(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如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成绩排序),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0.3?专业课成绩×0.7),录满为止。
第十六条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按照教育部和有关省份规定执行,同时必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专项测试(足球项目)和我校组织的专项测试(田径和乒乓球项目)。对专项测试合格并经公示及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确认无问题的考生,在文化课达到公示优惠分值的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专项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甘肃省教育厅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 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甘肃省教育厅相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