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本文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昌吉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昌吉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昌吉学院录取批次:区内分为本科提前批次,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本科二批次,本科二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区外按照各省规定批次录取。
第十七条昌吉学院对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各类招生计划均采用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八条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考生在平行志愿投档时,统考科目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理工类: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
若考生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规定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我校将按照相应规定进行招生录取;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未明确规定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按以上单科成绩排序规则执行。
第十九条照顾政策严格按照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除分专业招生计划中有特殊注明的专业外,昌吉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当年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层次合格线要求,当年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公布的最低投挡要求,录取时按综合成绩排序(即当年普通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的40%与统考成绩的6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同分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较高者。
第二十二条对于体育类本科专业进档考生,录取时考生须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规定的体育术科和文化课合格线,按体育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术科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较高者。
“体育保健与康复”专科专业进档考生,录取时考生须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规定的体育术科和文化课合格线,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术科成绩较高者。
第二十三条昌吉学院部分本科专业单科限分要求如下:
对报考英语类本科专业考生的英语单科成绩作限分规定:即报考英语、商务英语专业的普通类考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
对报考交通运输专业的英语单科成绩作限分规定:即报考“交通运输”专业的普通类考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第二十四条航空学院招生专业录取身体条件要求如下:
交通运输专业:身体条件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中规定的有关岗位的身体标准。因专业特殊性,该专业适宜男生就业。
空中乘务专业(航空服务方向):女生身高160CM以上,男生身高170CM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肝功正常,无残疾,无重听,无口吃,无色盲、色弱,无精神疾病病史,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身体条件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中规定的有关岗位的身体标准。
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女生身高160CM以上,男生身高170CM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肝功正常,无残疾,无重听,无口吃,无色盲、色弱、斜视,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胎记、纹身;无精神疾病病史和传染病史,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
飞行器维修技术专业:身体条件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中规定的有关岗位的身体标准。因专业特殊性,该专业适宜男生就业。
第二十五条民汉双语翻译人才培养计划录取时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最新相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六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商务、通信工程专业投档的部分招生计划用于教育部中兴通讯ICT产教融合创新基地项目的招生。
第二十七条昌吉学院与疆内部分高职院校联合开展个别专业四年制应用本科(“4+0”模式)人才培养工作,培养地点设在合作院校。
第二十八条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核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生源、政策支持、历年招生情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本校分省、分语种、分层次、分专业招生计划。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总数内,对未能完成的招生计划经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向生源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投放。
第二十九条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按照当地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的选考科目及要求执行,并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招生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