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本文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摘自于2021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九条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条学院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列,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院按照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按相关规定作退档处理。
普通类、单列类(选考英语)考生在平行志愿投档时,统考科目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文科综合、数学、英语;理工类:数学、理科综合、语文、英语。
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在平行志愿投档时,统考科目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文科综合、数学、民族语文;理工类:数学、理科综合、语文、民族语文。
三校高职考生在平行志愿投档时,统考科目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语文、数学、政治理论。
第十一条单独招生、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的录取,分别按照新疆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考试章程、直升高职(专科)考试章程中相关要求执行。
第十二条语种要求:报考学院各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十三条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